TikTok在美國將被禁 未來動向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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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4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夏雨綜合報導)4月23日(週二)晚,美國國會參議院通過一攬子援助計劃,包括潛在禁TikTok法案。總統拜登週三將這些法案簽署成為法律。新法要求TikTok的中國所有者字節跳動在9個月或1年內出售該社交媒體應用程序的美國業務,否則TikTok將面臨禁令。

TikTok已經表示,要對新法律發起法律挑戰,那麼這場法律戰何去何從?這項立法會促使其它國家效仿嗎?

以下是有關TikTok立法以及接下來可能發生事情的介紹。

美國為何要將TikTok和中國母公司剝離?

美國國會和政府擔心,根據中共國家安全法,中共政府可能會獲取TikTok的1.7億美國用戶數據。美國國內情報和安全機構聯邦調查局(FBI)局長克里斯托弗‧雷(Christopher Wray)表示,字節跳動「受中國(中共)政府控制」。

他警告說,北京當局可以通過操縱控制人們在TikTok上觀看內容的算法,來影響美國人;以及允許中共政府收集用戶數據,以用於「傳統間諜活動」。

TikTok否認中共政府試圖獲取美國用戶數據,並表示將拒絕任何此類請求。去年在國會露面時,TikTok首席執行官周受資(Shou Zi Chew)表示:「讓我明確聲明:字節跳動不是中國(中共)或任何其它國家的代理人。」

2020年9月16日,中國北京,一名婦女在視頻分享應用程序TikTok的母公司字節跳動的總部門前走過。(Greg Baker/AFP via Getty Images)

《財富》4月15日報導,許多受訪的前員工(其中四人去年才被聘用)表示,在他們任職期間,TikTok的部分業務至少與其母公司交纏在一起,而該公司獨立於中國的做法很大程度上是表面上偽裝的。

受訪前員工透露,每隔14天就會將含有數十萬美國用戶資料的電子表格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北京的字節跳動。這些數據包括TikTok美國用戶的姓名、電子郵件地址、IP位址以及地理和人口統計資訊。這一切都發生在TikTok開始實施將敏感的美國用戶資料保留在美國,並且僅允許美國員工查看之後。

新法律如何為出售或禁令鋪平道路?

參議院情報委員會共和黨領袖、參議員馬可‧盧比奧(Marco Rubio)週二晚表示:「多年來,我們一直允許中國共產黨控制美國最受歡迎的應用程序之一,這是危險的短視行為。」「一項新法律將要求其中國所有者出售該應用程序。這對美國來說是一個很好的舉措。」

該法案給予TikTok總部位於北京的母公司字節跳動270天的時間出售該應用的美國業務。如果截止日期臨近,字節跳動看起來即將完成交易,總統可以授權延期90天。

最後期限大約在下一任總統1月20日就職時到來,意味著如果川普(特朗普)贏得選舉,可以決定是否延長出售過程。

如果字節跳動未能出售TikTok,那麼TikTok將面臨全國範圍的禁令,禁止應用商店和網絡主機分發TikTok應用程序。

圖為一部手機上顯示的TikTok標識資料照。(Olivier Douliery/AFP via Getty Images)

TikTok和字節跳動若發起法律挑戰 會如何發展?

在法案成為法律前,TikTok就已經宣布,一旦該法案簽署,將在法庭上進行抗辯,稱法律違反保護言論自由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週三,TikTok在X上發帖稱,「這項違憲的法律是對TikTok的禁令,我們將在法庭上對其提出質疑。」

TikTok首席執行官周受資(Shou Chew)也在X上的視頻回覆中說:「請放心,我們不會去任何地方。」 「事實和憲法都站在我們一邊,我們期待再次獲勝。」

雖然有些分析認為第一修正案的立場對TikTok有利,但《巴倫週刊》(Barron’s)的受訪者表示,這項立法的具體細節使得該公司不太可能長期推遲該法律的生效。

《巴倫週刊》4月22日報導說,原因之一是該法案規定字節跳動或其它受該法案影響的公司有165天時間對法律提出質疑,或者在90天時間內,對TikTok必須剝離的調查結果提出質疑。這些挑戰直接提交給美國華盛頓特區巡迴上訴法院,而不是下級法院,這大大縮短該法律在司法部門擱置的時間。

為瑞傑金融(Raymond James)分析華盛頓政策的埃德‧米爾斯(Ed Mills)表示,通過將訴訟提交華盛頓特區巡迴法院,國會還排除了TikTok或字節跳動在多個司法管轄區提起訴訟,以試圖找到與他們意見一致法官的可能性。

米爾斯表示:「我們已經看到司法系統被用來對監管(機構)和國會進行巨大審查,但這對TikTok來說是一場艱苦的戰鬥。」

該公司的基本預測是,TikTok(至少現在如此)到2025年將不再在美國運營。

示意圖。(Shutterstock)

TikTok沒有回應《巴倫週刊》置評請求。該法案在眾議院通過後,該公司表示,它將「踐踏1.7億美國人的言論自由權,摧毀700萬家企業,並關閉一個每年為美國經濟貢獻240億美元的平台」。

TikTok可能會辯稱,該法案違反憲法對言論自由的保護,並且是一項違憲的「剝奪公民權利法案」,針對特定公司未經審判而受到懲罰。該公司使用類似論點來對抗蒙大拿州有關TikTok禁令的另一項法律。一名聯邦法官最近阻止該法律生效,稱該法律可能違反第一修正案。

BTIG分析師艾薩克‧博爾坦斯基(Isaac Boltansky)在一份研究報告中寫道:「我們的大部分聯繫人將此視為一個複雜的案件,對結果存在不同意見,但我們傾向於相信剝離/禁令法案將得到法院的支持。」

上一次美國試圖禁止TikTok是在2020年,時任總統川普發布行政命令後,華盛頓一名法官表示禁令「可能超出」法律範圍,隨後TikTok獲得針對川普行政令的初步禁令。

但這次TikTok面對的是一項法律,不是總統行政令。

美國政府可能會在法庭上明言,實施禁令有國家安全理由。

《衛報》報導,數字權利組織「Electric Frontier Foundation」的公民自由主任戴維‧格林(David Greene)表示:「政府必須向法庭證明,國家安全擔憂是真實存在的,而不是假設或推測……全面禁止TikTok是解決國家安全問題的適當定制方法。」

儘管如此,任何訴訟的未來都很難預測,尤其是對於此類案件。從法律角度來看,法律專家表示,很難引用政治動機作為使這項法律無效的理由,即使它們有充分的記錄。

美聯社報導,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國家安全項目副主任帕特里克·圖米(Patrick Toomey)表示,TikTok禁令將「扼殺言論自由並限制公眾訪問」這個已成為信息共享核心來源的平台。他堅稱,政府尚未達到證明迫在眉睫國家安全風險所需的高標準,

但其他法律專家指出,國安仍然是一張強有力的牌。賓夕法尼亞大學凱里法學院高級研究員格斯·赫維茨(Gus Hurwitz)對美聯社表示,這場鬥爭可能會持續一段時間,上訴可能會一直到最高法院,鑒於目前的情況,最高法院很可能會維持這項法律。」

赫爾維茨說,國安問題往往是一張王牌。他補充說,他認為可以在這裡提出合理的國家安全論點。國家安全可能存在爭議,因為這是一項聯邦措施。這與此前試圖禁止TikTok的州級立法(例如蒙大拿州)不成功的情況不同。

誰會購買TikTok?

《衛報》報導,美國金融服務公司韋德布什(Wedbush Securities)的分析師表示,他們預計中共政府不會批准包含TikTok算法的銷售。

韋德布什在給投資者的一份報告中表示:「如果沒有算法,TikTok的價值將發生巨大變化,並使TikTok的最終出售/剝離成為一項非常複雜的工作,許多潛在戰略/財務競標者焦急地等待這一過程的啟動。」

《創智贏家》主持人、加拿大籍明星投資人凱文‧奧利⾥(Kevin O’Leary)3月份在CNBC的「Street Signs Asia」節目中表示,正在組建一個財團,有意收購TikTok,起價為200億至300億美元,比TikTok上一輪融資估值下降90%(根據PitchBook的數據,TikTok在2023年估值達到2200億美元)。

奧利⾥解釋,中共政府不太可能同意出售TikTok的算法,因此任何出售交易都不會包括算法。潛在買家將不得不用美國代碼「重新模擬」這些算法,並充當「管家」,將平台從「TikTok中國轉變為TikTok美國」,因此他將TikTok的估值下調。

前美國財政部長史蒂文‧姆欽(Steven Mnuchin)在接受CNBC採訪時表示,他正在召集一批投資者購買TikTok的美國業務,但沒有透露具體細節。

《創智贏家》主持人、加拿大籍明星投資人凱文‧奧利⾥(Kevin O’Leary)。(Frazer Harrison/Getty Images)

中共政府的態度

中共政府去年表示將「堅決反對」出售TikTok,稱這將「嚴重損害包括中國在內的各國投資者投資美國的信心」。

中共還制定了禁止銷售某些技術的出口規則。

其它國家會效仿採取剝離或禁止舉措嗎?

由於對數據的共同擔憂,TikTok在西方其它國家已經面臨壓力。英國、美國、加拿大和新西蘭已禁止在政府發放的手機上使用TikTok,歐盟委員會工作人員也被禁止在工作發放的設備上使用。

TikTok在巴基斯坦、尼泊爾和阿富汗也被禁止,在歐洲許多國家也受到限制。

包括前保守黨領袖伊恩‧鄧肯‧史密斯(Iain Duncan Smith)在內的人都呼籲英國實施禁令,史密斯上個月表示「我們應該自己做這件事」。

TikTok和其它數十款中國應用程序於2020年在印度被禁,此前印度政府稱它們「損害了印度的主權和完整、印度的國防、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在印度,2020年的禁令出台得很快。TikTok和其它公司雖然也被給予時間來回答有關隱私和安全的問題,但到2021年1月,它成為永久禁令。

數字政策專家、科技網站NediaNama創始人尼基爾‧帕瓦(Nikhil Pahwa)對《華盛頓郵報》表示,美國的情況有所不同。「在印度,TikTok決定不上法庭,但美國對他們(TikTok)來說是一個更大的收入市場。此外,美國的第一修正案相當強大,因此美國要做到這一點並不像印度那麼容易。」

「中國(中共)情報法和網絡安全法可以允許中國應用程序為了(中共)自身安全而運作,這會造成不信任的局面,並對其它方構成國家安全風險。」帕瓦補充說。

「民主國家和專制政權應該有不同的規則,在這些(專制)國家,公司可以充當國家的延伸。」他補充道。◇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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