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坦頓島社區成功驅趕占屋者經驗:攝像頭與好鄰居

地檢與警局總結經驗 鄰居守望相助 幫助杜絕房屋被霸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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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5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5月3日,史坦頓島區長福塞拉(Vito Fossella)辦公室宣布兩例成功驅趕占屋者的案例。史坦頓地區檢察官和紐約市警局的官員總結道,屋主門前的監控攝像頭和警惕的鄰居是杜絕房屋被霸占的好辦法。

最近美國很多地方曝出占屋者(squatter)的消息,史坦頓島也不例外。不過這個地區因為鄰居們的及時報警,阻止了多次房屋被外人霸占的危險情況。

一個是305 Livermore的房子,鄰居報警後第二天警察就迅速趕來,趕走和指控了占屋者,並封釘了門窗,保護了房屋。

「最好的預防辦法是:如果他們(屋主)要離開一段時間,應該警惕自己的房產,應該裝有攝像頭,以及僱人查看水電費。」史坦頓島地區檢察官麥克馬洪(Michael E. McMahon)在這所房子的前面說,「而且社區成員也應該知道這樣的情況。」

根據紐約州此前不久才終止的房屋法律,如果一個人無論什麼原因住在一個屋子裡超過30天,那麼他就享有「房客」的權利,房主需要經過房屋法庭才能驅趕他(她)。

但是這個舊法在4月22日通過的紐約州新財年預算案中已失效。新的房屋法規定:「占屋者」(Squatter)不是「房客」(Tenant),因此今後屋主不用走法庭程序,就可直接報警驅逐。

另外一例是在109 Tyson街,也是一個鄰居報了案。當時房子已掛牌出售,主人移民去了佛州。但房地產經紀人檢查房產時,發現房子裡有人住了。占屋者搬來了自己的家具,並簽署了一份虛假的租約,稱該租約賦予了他們占用該房產的權利,並說自己是租賃詐欺的受害者。但是警察明察秋毫,在30天內就追回了房產並指控了占屋者。

紐約市警局史坦頓島指揮官助理古洛塔(Joseph Gullotta)也重申了檢察官的話。

「第一個是鄰居互相幫助;第二非常重要的是安裝攝像頭。」他說。「它為我們提供了證據和威懾力,因為如果有人進入空置房屋,我們可以知道他們何時到達和何時離開。 攝像機在我們的工作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而史坦頓島在這方面做的最好。」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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